政策依據:
《松江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松府〔2017〕277號);
《松江區對于進一個步驟繼續加強創業人打造人才需求事業制定看法的的操作實施方案》(滬松人社〔2018〕73號)。
條例原則:
🅷本市戶籍35周歲(含)以下未就業青年、本市的中高等見習院校畢業學年學生、非本市戶籍本市中高等院校未就業應屆畢業生(含應屆離校未就業)以下簡稱見習學員,在經市人社部門認定的松江區就業見習基地參加就業見習活動,可在市補貼基礎上,給予區級見習基地帶教費補貼300元/人/月。按實際見習月數發放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
適用對象:
經市人社部門評定的松江區專業教育見習基礎。
辦理工作流程:
1🅰、松江區就業促進中心收到申請材料后,在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真實性進行初審,并在《申請表》簽署審核意見后,提交松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批。
2、松江區人力資源局和社會保障局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工作,并簽署審批意見。
3、審批通過后1個月內,補貼資金撥付至見習基地銀行賬戶。
辦理素材:
1、《自主創業見習帶教費津貼辦理表》
2、經松江區求業推動中心局認可公司印章的《求業見習協議書》復印,并加上企業公司公司印章。
填報事項:
達到水平的見習集散地,在代為辦理見習體驗者備案表要辦后,需經松江區擇業使得中間做出補助報考。
見習單位應在見習學員中退或期滿結業后的6個月內提出補貼申請;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作自動放棄補貼。
經理行政部門:松江區人才市場和時代有保障局
業務辦理部分:松江區就業創業推進中心站
保持聯系通電話:67848607
取得單位地址查詢:松江區榮樂東路2378號一樓12號